2013年6月5日,郑州市民陈朋在二七区华岩通讯购买了一部型号为D2的华为手机,价格为3500元。使用了5天后,手机开始出现问题:手机待机时间过短,充一次电仅可以使用2、3个小时;手机总是提醒程序运行错误并且非常反应慢。 核心提示:2013年6月5日,郑州市民在二七区华岩通讯购买了一部型号为D2的华为手机,价格为3500元。使用了5天后,手机开始出现问题。 中国网郑州5月7日电(记者 曹中原 张永辉)郑州小伙陈朋花费3500元购买了华为D2手机,几天后发现手机待机时间过短。华为售后对陈朋进行了更换新机服务,对于更换的“新机”不予认可,认为是开过机的“旧机”,双方僵持不下,陈朋一怒之下将华为告上法庭。 2013年6月5日,郑州市民陈朋在二七区华岩通讯购买了一部型号为D2的华为手机,价格为3500元。使用了5天后,手机开始出现问题:手机待机时间过短,充一次电仅可以使用2、3个小时;手机总是提醒程序运行错误并且非常反应慢。 陈朋到华为售后服务维修,经售后部门确认手机确系质量问题,并在华为终端维修/更换工单上明确写明,手机故障问题是待机时间短、提醒程序运行错误,反应慢,符合他们公司更换新机的,华为售后承诺给陈朋换新手机。 陈朋称:“半个月后,他收到的却是一部用塑料袋裹着的裸机,打开后并不是首次开机页面。所以他怀疑这部手机并不是所谓的新手机。后陈朋多次找售后协商此事,但售后称只能提供开过机的手机。并称,对更换的新机进行开机检测是公司的,因为考虑到客户有这种需求,提前对手机开机检测,也是对消费者负责任的做法。 由于双方一直达不成一见,基于对华为手机产品质量产生质疑,2014年3月15日,陈朋一怒之下将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华岩通讯告上了二七区。 陈朋称,他一直很喜欢国产手机,购买华为,是为了支持民族品牌,且他所购买的D2手机也是华为品牌里面最为高端的新机型,现在没有想到会得到如此的待遇。所以,他坚定一定要起诉华为,希望以自己的行为可以推动手机换新方面的规范,防止生产商和销售商以次充好来糊弄消费者。 5月7日上午,该案在二七区法院民事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主审双方调解了事,华为重新为陈朋提供一部全新的手机,但是遭到了陈朋的反对。陈朋要求华为公司必须公开赔礼道歉,并且退赔手机购机费3500元以及利息50元。 陈朋说:“华为D2手机已经退市,现在网上价格在一千八,比以前跌了一半,所以更换新手机已经没有意义。” 二七区华岩通讯的工作人员向记者解释称,他们向陈朋提供的手机绝对是新机,但开过机的手机是不是新机,正是双方争议的焦点。 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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