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穿着石青绣团龙的公服,轮廓颀秀,侧脸如玉,那份俯瞰的尊荣叫她终身难忘。很久很久以后,有一次定宜问起他对自己的第一印象。他一道眉,说:小个儿,娘娘腔,站在大太阳底下歪个头、眯个眼儿,像个二愣子。
男主是盲人,对人冷漠,只有女主那样阳光的女孩才能走进他的心,男主很有魅力很深情。真挚的感情,在字里行间流露出的温暖,让人在不经意间感觉到幸福。文章里头说的就是这样平凡的幸福.有点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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