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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访|普利策得主珍妮弗·伊根:晚上做梦时人人都是小说家

作者:habao 来源:未知 日期:2019-3-9 3:00:37 人气: 标签:现在哪本小说书好看
导读:从照片上看,你会以为美国作家珍妮弗·伊根(Jennifer Egan)有些难以接近:哪怕光看肩膀以上的特写,你也会感觉到她的高大与飒爽;鹰隼般的鼻梁、锐利的双目、硬朗的轮

  从照片上看,你会以为美国作家珍妮弗·伊根(Jennifer Egan)有些难以接近:哪怕光看肩膀以上的特写,你也会感觉到她的高大与飒爽;鹰隼般的鼻梁、锐利的双目、硬朗的轮廓。这一切都让人想起她笔下那些有棱角的、出格的女人们,比如近作《曼哈顿沙滩》里的女潜水员安娜,或代表作《时间里的痴人》里偷窃成瘾的女助理萨莎。

  在生活中,珍妮弗·伊根非常实诚。你甚至会怀疑爱护她的人会说她过于实诚。《时间里的痴人》因其独特的形式获得如潮好评,甚至一举获得2011年的普利策和国家书评人协会,但她从不避讳在采访中向记者说,“哦,那是人们过誉了,它没有那么好。”她对自己的写作过程也直言不讳:初稿从未让人满意,总是要经历无数次的失败。

  这是一个直觉型选手:相信梦与潜意识的力量,愿意以自身作为媒介,呼吸世界,让它在她身上留下痕迹。这或许解释了她为什么对科技并不精通,却对科技给人们的文化生活带来的改变如此。《时间里的痴人》由13个相互勾连的短篇组成,各自从70年代至2020年间截取一张切片,有时是一篇前数字时代某位娱乐记者写下的人物特稿,有时是一个精通电脑的孩子完成的PPT作业。故事围绕唱片制作人本尼和他的助理萨莎展开,然后向涟漪般荡开,徐徐带出他们各自生活中重要的人们:前妻、旧情、伯乐、友伴……

  今年2月,澎湃新闻在纽约对珍妮弗·伊根进行了专访。采访在伊根位于布鲁克林的家中进行。穿过门廊进入餐厅,房间敞亮,窗边端端立着两只猫,一高一低,几乎与屋内林林总总的雕像、花盆、油画混为一体。沙发上放着笔记本电脑,一摊。伊根用形似化学试瓶的玻璃仪器烧好水,沏好姜茶,端出奶酪与水果拼盘,在餐桌前坐下。

  伊根:我计划下本书写《痴人》的姐妹篇,所以最近我其实一直在想着它和里面的人物,还有当时吸引我写下它的那种“对结构的冲动”(structural impulse)。其中一个发现是,随着时间流逝,这本书的某一部分被超越了。之前那些感觉很未来主义的东西,如今显得有点过时了。就连一些我认为是带着笔调去写的东西,比如小婴儿购买音乐——当时我写的时候iPhone还没出来,还没有触屏手机——现在都成真了。

  伊根:我不会去重读自己的书,不过我或许会重读《痴人》部分章节,因为我想重新和一些人物建立连接。我不会去读任何一个主要人物,但我想记住不同章节的不同氛围。

  伊根:我认为书中有些人物是怀旧的,但整本书并不怀旧。因为怀旧是指某个特定时期,而《痴人》没有一个特定时期,对每个人物来说,他们的过去都是不一样的。有的人物怀念朋克,但另外一些在朋克流行时都还没长开呢。

  不过我的第一本小说非常怀旧,非常想念60年代。但我现在对怀旧没有太大兴趣了,我觉得它非常局限于一个视角,我认为这是它的一个问题。但同时,怀旧在个体生活中扮演什么角色,怀旧作为一种文化现象,对这点我仍然怀有兴趣。我的上本书发生在三十至四十年代,怀旧构成其中一个方面。我需要知道的一件很重要的事是:那时的人们都在怀念些什么?不同年龄段会怀念不同的东西;人们在记住什么——我觉得这是当下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伊根:其实还挺巧合的。我一开始只是写了几个短篇小说。很多为我赢得好评的创新其实都是意外,那时我根本不知道我在写一本书,所以我没有试图找一个统一的基调、氛围、技法。

  1990年代时,我写了四个短篇,我挺喜欢,每个都发表了。然后我就一直在想:我该拿这几个故事怎么办?我觉得它们有点像孤儿,因为我并不打算出一本短篇集。于是我就想:该怎么能让它们在发表的之外获得生命呢?这个想法萦绕在我的脑海,于是我又写了几个新的故事,其实也是在拖延,我不去想我的下一本书,因为我知道那本会非常难写。

  于是我又写了三个短篇,和之前的四个有关联,但都是往前追溯,每个故事发生的时间比前一个更早。我有点喜欢它们不像是一本书,有点意思。然后我意识到我可以写一本由碎片构成的书,每个碎片的风格和基调完全不同。这有点像我在小学时玩的一个游戏:找一页彩图,把它分成一个个网格,每个学生领到一片碎片,然后拿一张纸,根据自己领到的碎片把它放大。这个游戏之所以好玩,是因为当我们放大碎片时,彼此的方式都截然不同,但又因为我们是按比例放大的,所以每个人的方块最后可以拼在一起,风格迥然不同,看起来非常酷。真是想不到一个儿时游戏可以成为搭建结构的准则。

  伊根:那是发生在现代的短篇里的第一个。最早的四个是:《四十分钟的午餐:姬蒂·杰克逊畅谈爱情、名气与尼克松!》……

  伊根:没错!那是1990年代发表在《哈泼斯》上的。另外一个是《你们》——所以我最先结识的是老年的洛乌,然后才是年轻时的他。接下来一个是《基本要素》,斯科蒂的故事。最后一个是《再见,我的爱》,萨莎在那不勒斯的故事。

  真正怪的事是这个:我刚才跟你说了,《失物》是我开始写当代故事的一个切入点,讲的是萨莎的故事。写后我开始思考怎么把它和之前几个故事联系在一起。如果你还记得的话,在《再见,我的爱》里,女主角偷了她叔叔的钱包。我一开始就是那么写的,后来我忘了。当时女主角的名字叫玛德琳。你看,我已经写过萨莎的前传了,她偷了只钱包!我自己甚至都没意识到。

  我跟学生讲过,我认为小说是什么:我觉得我们忘了,当我们晚上做梦时,人人都是小说家,我们都在创作有象征意味的叙事,有时象征意味简直浓得令人发笑。梦时而神秘,时而氛围独特,我之所以把它比作小说而不是电影是因为小说是种向内的艺术形式,梦也是。对我来说小说就是一种文化的。

  我还对学生说,小说家讲故事,而文化通过小说家讲故事,有时这两个故事不一样。我们正在读《欢乐之家》,这本书毫不避讳地展示了它的反犹情绪。有些关于的发言简直让人难以。这本书我以前读了很多次,是我最爱的小说之一,但这次读时我发现自己在想:这本书的反犹立场削弱了它的价值,但这或许是当时的反犹文化在透过它说话。事实中有一个物其实是最丰满、有趣也最具同情心的人物之一。

  所以我感觉我在做到的就是试着把自己敞开,作为一种通道,接收一切,让文化通过我来作用。这听起来有点怪,但确实很有帮助。因为我知道如果我让事情自然发生,作品会更好。事实上现在Autofiction这种潮流有时让我有点担心,因为它太关注个人,而我觉得如果一切顺利,文化应该通过作家发挥影响,而对我来说,关注我自己是最不可能产生什么真正有趣的东西的。但对其他人,好比Rachel Cusk,他们在写非常有趣的东西,而且很明显是自传性质的,因此或许对他们来说,这种对的凝视,让他们更容易产生某种力量,它让他们的作品更有活力,也与文化相连。

  澎湃新闻:我在读《痴人》时,感觉你对音乐、文化、甚至市场营销都非常了解。这些了解是来自研究还是亲身经历?

  伊根:我对市场营销产生兴趣还得追溯到我的小说《风雨红颜》(Look at Me,人民文学出版社),那本书就是讲营销世界。要我说,如果你在纽约住了几十年,你也就开始知道它是怎么运作的了。

  但关于音乐产业,我一无所知,这也是唯一一个我没有任何人脉的行业。实际上,我为《纽约时报》写报道时还挺苦恼的。我一直想写关于音乐的报道,但一直未能实现,因为已经有一个很好的音乐记者了,我后来做研究时还读了她的文章!而且我不认识什么人能让我对这个行业有非常独到的见解,所以我其实一直有这么一个未实现的愿望,想以更微观的方式去了解这个行业。当我在写《失物》、但还不知道这些短篇会成为一本书时,我写到萨莎前老板是个唱片制作人,他那会儿还没名字。我心想,这个人会在咖啡里加金箔,他为什么这么做?于是我决定要找出答案,就开始写一个音乐制作人的故事。

  然而我对这个行业一无所知——我的一个经验是,如果你要写职场人物,你必须知道你在说什么,因为那些工作的人凭直觉知道他们在做什么,所以你向读者解释人物在做什么时,很难做到不蹩脚。于是我通过朋友结识了一个音乐制作人,和他聊了很久。我本来只是想了解模拟信号和数字信号之间究竟有什么技术区别。但最后他告诉我的故事——那会儿是2005或2006年——他的产业在90年代网络出现时彻底崩溃了,音乐产业开始落体,某种程度上直到现在它也还没真正爬起来。现在音乐人没法靠出售音乐作品来赚钱了,这是个非常大的改变,很多人丢了工作。

  我本来没打算了解这个,但在和他聊天时我意识到我们没法绕开这个,他呼吸着这种巨变,他给我讲的每个故事几乎都有种“before”和“after”的感觉。他自己已经失业。我觉得这让人非常,而且这一切都和科技有关,我觉得这很有意思。

  某种程度上,我为了完成一个音乐制作人的短篇而进行的研究,最后让我写出了《痴人》。它为我解答了一个大问题:这个行业的故事是什么。我感觉这是个很好的滤镜,通过它我们可以观察时间的流逝。我一旦意识到我在写一本书后——也就是我写完《从A到B》,也就是本尼的前妻斯蒂芬妮的故事之后,我知道每个故事会有其各自的科技感,然后我决定找到一种方式把这些故事和那四个短篇孤儿起来,咱们看看会发生什么!

  伊根:我不知道!有很多人给我反馈意见。我有一个写作小组,我在不同阶段有很多读者,我会把稿子发给他们看。我不是在真空中写作,我其实不相信我自己,我觉得我不知道它什么时候行。但有时如果写得实在太烂了,我知道。

  澎湃新闻:你之前说当你写完《从A到B》的时候,你知道这将会成为一本书。其实我在读的时候也是这种感受。前半部也很引人入胜,但我还不确定书的,梦见找不到回家的路当我读到《基本要素》的时候,我大致有个感觉了,但当我来到《从A到B》时,一下子变得很清晰了。

  伊根:有意思。所以我刚才说,我对自己的作品总是有点后知后觉,因为某种程度上,我的读者帮助我理解它。刚才你说的让我意识到,当我自己知道这本书是什么的时候,我的读者也就知道了。

  伊根:噢,读者总是各不相同!人们对小说的标准太不一样了。事实上《痴人》精装本出来时我没管它叫小说,我让出版社在封面上印“小说”两个字,这从营销角度来看是个非常糟糕的决定,因为当读者看到封面上有把吉他,他们会以为这是本关于音乐的非虚构。但我之所以不想说这是一本小说,是因为我担心读者听到后会对它预设一种期待,而他们一翻开书时,立刻就会失望。我不想让他们觉得我在他们,从而对这本书产生抵触情绪。

  伊根:它的精装本卖得很烂。所以出简装书时我们不可能不标“小说”两个字了。就连我自己都说,“好了,好了,我也想多卖几本儿的!”但我对用这个词总觉得有点怪。其实这本书是有类型的——概念唱片。概念唱片就是用很多风格迥异的碎片去讲一个很大的故事。所以这本书所属的类型不是文学类型,而是音乐类型。但我要是管它叫“概念唱片”,我的天呐,我几乎不能想象大家会有什么反应。

  澎湃新闻:我很高兴你提起这本书和音乐专辑之间的关系。有评论家把这本书比作一盘有AB两面的磁带,我想知道你把故事归类到AB两面的原则是什么。

  我跟你讲过,当我重新开始写这些故事的时候,它们在时间顺序上是倒着走的,所以我就想,噢这个太有意思了,我在写一本倒叙的书!书的前半部分发生在9·11之后,我们在往回走,所以后半部分发生在9·11之前。听起来难道不常妙吗?当时我也是这么觉得。

  但有个大问题:按这个顺序来的话,整本书糟透了。我们读《痴人》时的所有乐趣都没了。你想想看:你从《失物》开始读——首先你根本就不会从《失物》开始,我得用最后一章开头——但后来我想,没关系,我可以把书分成9·11之后,9·11之前,未来。

  所以你一开始读到的是《失物》,然后在《黄金疗药》里我们读到本尼曾玩过朋克乐,于是我们一时间会对此产生好奇。按我原来设计的顺序,要再等八章才能到《你以为我在乎啊》,我们在里面会认识当朋克乐手时的本尼。(这样一来,)已经没人还记得本尼玩过朋克乐了,读这章的乐趣也就全没了。

  所以基本上我写《痴人》的过程中那种让读者产生好奇、满足好奇而得来的乐趣,全都没了,只剩下这个空洞的框架,告诉我们什么时候发生了什么事。整本书失去了生命。它里面还是有些不错的瞬间,但整体来说它不太好,我失望透了。我心想:这跟我期待的不一样,那么这真的只能是一本短篇小说集了?然后我又想,让我试试把它们换下顺序会怎么样,就在我移动时,我发现效果大不一样了。于是我明白,不存在什么AB面,但那时我已经彻底着迷于这个想法、这种音乐性了。所以我把AB面的格式保留了下来。

  伊根:我不知道什么是最合适的。我认为每个故事都有它自己的最佳形式,如果你能找到那种形式,那么故事就能生长。在我看来,现代主义文学在某种程度上很明显是科技催生出来的。乔伊斯家经营一家电影院,很明显当他在写《尤利西斯》这样的作品时,他的脑子里有电影的那种流动感,你真的可以感觉到。与此同时,观看电影似乎让作家们理解了小说的独特之处——它是一种非常亲密的叙事方式,只有它能让我们进入另一个人的大脑。弗吉尼亚·伍尔夫的作品里,有那种你在电影里能看到的碎片化和流动性,同时伴有人类思维运转时的深邃和感性。这在十九世纪的小说里是很少见的,尽管它们也很乐意进入别人的大脑,有时甚至比后人还乐于这么做,比方说托尔斯泰短暂地切入狗的视角,或者切入安娜·卡列尼娜的视角。

  但不管怎么说,我们的确要面对这个问题:该怎么去捕捉生活的瞬间。我在开始写《曼哈顿沙滩》时,我以为我还会使用《痴人》里的一些技巧,但我发现这种碎片化的写法、这种的笔调以及有时会显得有点过于聒噪的叙述者在《曼哈顿沙滩》里会显得非常格格不入。效果很不好。

  我能感觉到我并不享受这样写,而当我把稿子带给写作小组时,他们一开始只是有点不以为然,可第二次第三次时,他们开始有点生气了。这个叙述者好像有点高人一等,他们说。你为什么要一直提醒我们现在不是1934年?你以为我们不知道吗?我们当然知道,所以快别说了。

  伊根:他们真的非常直接!但很合理。我这才意识到我之所以觉得有必要一直提醒,是因为我觉得我要不停地和读者眨眼示意,不然我担心故事会显得有些假。结果事实上是我一直这样打断文本才显得很不自然。

  所以对每本书,我们都要找一个适合它的结构,我觉得像碎片化、这些手法更适合用来描绘当代生活,尤其是被小屏幕占据的生活。对《痴人》来说,很多故事的情节线是比较含蓄的,许多戏剧性的行为都发生在舞台之下,占据更多篇幅的是巨大戏剧冲突的前情和后要。

  澎湃新闻:这就让我想到幻灯片那章。老实说,我不知道这章是否适合用幻灯片这种形式。很多事情似乎发生在幻灯片之外,我感觉这个形式几乎在叙述者讲述整个故事。我想知道你是怎么想的?

  伊根:我得说,那个故事要是不用PPT就讲不出来。有两个原因:第一,几乎什么都没发生。而选择用PPT来写小说,是因为这是一个非常静态的文体,它呈现一系列的瞬间,没有连续感。很难用它去描述行为。只有一个几乎什么都没发生的故事才能在这种文体中存活下来。但这甚至都不是最主要的原因。

  最重要的原因是,这是一个非常煽情(sentimental)的故事,我几乎没法不用PPT来讲这个故事。不然的话会很恶心!“哦,他们彼此相爱。”好吧,这件事本身很美好,但我没法直白地讲这个故事。我需要一个棱角,一个硬的东西让我来推。对我来说,PPT是如此得“冷”,如此“公文”,它让我得以把那些很甜的东西出来,获得一个平衡。我没法不用PPT来写那家人的故事。

  有意思的是,我试过用其它方式来写书里的别的章节,也试过用其它方式来讲萨莎后来的人生,但都不管用,只有用PPT来讲萨莎后来的故事才得以成功。当然了,一个故事永远应该有弦外之音,因为好的小说本应这样,它应该是一种有意识的压缩,你必须把那些没法直接写出来的复杂的东西暗示出来,如果你能暗示出来,哪怕只暗示一部分,你都已经成功了。所以它应该让人感觉文字之外有更多的事在发生,但我觉得要是不用PPT,我是写不出那个故事的——我才没想过自己会说出这句话。

  澎湃新闻:你我了。另外,我在书评里读到一些评论家说《痴人》很惨,因为绝大多数人物在多年后出现时都比从前更糟了,但我觉得你其实挺乐观的。

  伊根:有的人物结局不太好,有的好坏参半,有的过得很好。萨莎和本尼最后都还不错,他们是我的主人公,他们还想怎么样?乔斯林过得不太好,但还没结束呢!她才四十多岁。我最近为了新书一直在想她,我不知道我会不会再写关于她的故事,但我知道她后来发生了什么。写人物重逢真是很的,总有可能写得很腻歪。但我在新书里会写更多未来发生的事,比《痴人》最后一章的时间还要往前得多。所以,一切都还没结束呢!我只能这么说。

  伊根:我对把人物推下悬崖不感兴趣。我觉得这不仅有点,而且还很无聊。展示一个灰暗的未来太容易了。我觉得故作深刻、故作沉重是的,人生比这更复杂,哪怕故事本身是一个悲剧。

  澎湃新闻:我最后一个问题是关于巧合。书里的人物在生活中或记忆里彼此重逢,比如最后一章,亚历克斯和本尼回忆起萨莎,然后去找她。你提到19世纪小说,我们知道,它们有时因为巧合而被诟病。我想问问你是如何让它保持平衡,让巧合显得可信的。

  伊根:从某种程度上讲,亚历克斯想起萨莎并不算巧合。他之所以认识本尼就是因为萨莎。正因为多年前和萨莎的,他才知道谁是本尼,他们最后才会成为朋友。所以并没有什么巧合,但我知道你为什么这么问,相信我,我自己也一直问这个问题。我现在写新书时,就面临着这个问题。我想把很多原来的人物带回来,但我不知道他们怎么重建联系,我还没找到答案。生活本身是充满巧合的,但好笑的是,哪怕你知道这件事是真实发生过的,读者会说,“哦,这绝对不可能发生!”写《痴人》时我没怎么遇到这个问题,因为绝大多数巧合都是有机自然的。

  我的第一本小说有个巨大的巧合:两个人在另一个地方、另一个时间重逢了。这其实有很多令人信服的理由:两个人在同一个地方长大,他们肯定会认识很多一样的人,然后那些人后来可能会把他们重新带到一起。但还是有些读者觉得太扯了。

  社交让这个变得简单。任何人都可能加任何人好友,任何你知道的人都很好找到。所以你或许会觉得我的任务变轻了,然而现在问题变成了他们为什么想要重新找到彼此?必须有更深的共鸣。因为最关键的是,任何人都可以找到任何人,但他们最终并没有。

  伊根:没错。《时间里的痴人》并不难写,我知道我不该这么说,因为它让我拿了太多。但说实在的,这可能是我写过的最容易的一本书。它很有趣,故事自然而然地发生了,我犯了一个错误,就是结构上的错误,但我很快就找到了解决方法。但接下来这本书会难得多。它应该比《痴人》更好,我希望。但故事不可能自然而然地发生了。它最后会变成什么样?我们拭目以待。

  [作者简介:钟娜,双语写作者、文学翻译。毕业于纽约The New School创意写作专业。号:阿枣(lvying0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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