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栏的线年,位于东南沿海的厦门经济特区先行先试、开拓创新,取得了令人瞩目的发展。伴随着的步伐,因应新情况、新问题、新要求,司法领域也加快了创新的脚步。 厦门网讯(厦门日报记者谭心怡通讯员厦法宣制图/张平原)厦门两级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积极探索实践,审理审结了不少彰显司法公平,具有标志意义的重大典型案件。这些案件不仅了40年来中国全面依国取得的伟大成就,而且承载了厦门经济特区建设的艰辛探索和生动实践。 即日起,市中级将在本报开辟“40年·法庭回声”专栏,每周二、周三、周四刊出。重点回顾40年来厦门两级法院审结的具有代表性的案件,剖析案件背后的审判思、司法等方面的创新意义、导向意义,从而生动展示我市建设的丰硕,体现服务发展、保障民生、扬威、构筑平安、守护公平的责任担当和不懈努力。 厦门中院“40年·法庭回声”第一期,我们带您回顾1990年在厦门宣判的全国首例文学作品入罪案。 写小说,也可能构成罪。1986年,一名女作家发表中篇小说,文中使用别人的真名实姓、真实地址、真实亲属关系称谓,将现实生活中的人原样照搬进小说,并虚构大量贬低、损害原告人格、名誉的情节,对他人名誉造成严重损害后拒不认错,从而被诉至公堂,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赔偿经济损失两千元。 1986年2月,福建省女作家唐某在《青春》文学月刊第2期上发表了中篇小说《太姥山妖氛》。 唐某在小说中使用自诉人朱某琴丈夫王某(1979年因工伤事故死亡)的真名实姓、真实地址和王某与三名自诉人朱某琴、朱某发、沈某的真实亲属关系称谓,以社会上和的事实,用荒诞的手法描写了王某生前担任民兵营长期间,乡里,肆意关人,村民,抢人钱财,他人恐怖分子处决美女婚宴,逼死新郎,逼疯新娘的情节。此外,小说中还描写了王某倚仗着妻舅——自诉人朱某发担任党委副的;朱某发原则,大队让王某入了党;王某死后变成牛犊,朱某琴对牛犊产生“恋情”,忘却了羞辱等情节。 该小说的发表,使三名自诉人的名誉受到严重损害。朱某琴由于遭到非议,几欲,其子出走。朱某发工作受到严重影响。沈某深感无颜见人。随后,朱某琴三人向有关单位及唐某本人交涉,要求唐某在报刊上公开事实,赔礼道歉。 由于唐某拒不认错,朱某琴和朱某发、沈某遂以自诉人的身份,共同向思明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唐某利用写小说对死去的王某和自诉人进行,要求追究刑事责任,并要求赔偿因唐某的行为使自诉人遭受的经济损失。 思明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唐某在三名自诉人所在地生活过多年,熟悉死者王某,也清楚他们与王某的亲属关系,却故意虚假事实进行,手段恶劣,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罪。 法院认为,三名自诉人要求唐某赔偿因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符合刑法第三十一条的,应予认定。鉴于此案是自诉案件,根据相关法律条文,法院首先进行了调解。由于唐某拒不,致使调解无效。 1990年1月10日,思明法院经审理,判处唐某犯罪,有期徒刑一年,并赔偿朱某琴、朱某发、沈某经济损失两千元。 厦门中院二审认为,唐某在自己写的小说中以和的事实,公然和他人,对死去的王某和三名自诉人的名誉造成严重损害,是故意犯罪。原判定性准确,量刑适当,程序,经济赔偿合理,应予维持。唐某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 本案是全国首例文学作品入罪案,本案最大的争议焦点为:在文学作品中,事实,对他人进行公然和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从本案情况看,被小说得最多、也是最的是已经去世多年的王某。有人提出疑义,我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条关于罪的中所说的“他人”指的应该是活着的人,理由是人格权、名誉权属于人身权,自生始有,遂死而去。罪的客体是的人格权、名誉权,所以死者不构成罪。 对此,厦门法院认为死者仍然享有一些具有人身权性质的,这种属于人身权的延续,仍然受我国法律的规范。我国的法律虽然没有死者享有这些,但中国长期的司法实践一直十分重视死者的这些。例如为死者、恢复名誉以及对判处死刑的罪犯附加终身,就是死者的名誉权仍受法律规范的最好证明。 死者,实际上也给死者的亲属造成损害。就本案的案情来说,唐某的不只是死者王某一人,而是把具有亲属关系的两对夫妻作为一个整体进行。唐某不仅了不在的人,还了其他还在的人。王某的名誉与朱某琴、朱某发夫妇的名誉、利益息息相关,唐某王某的行为也完全可以作为朱某琴等人行为的加重情节,在量刑时考虑进去。 12月9日,厦门市摄影家协会历届团摄影作品展,在市文联艺术展览馆开幕,共展出厦门市摄影家协会自1982年以来历届团的近百幅精品佳作。这些作品主题鲜明、技艺高超、风格突出,具有很高的艺术水准。主办方希望,通过本次展览,梳理以来厦门摄影发展的脉络,彰显厦门摄影艺术的魅力。[详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