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法》等有关,现对国家税务总局彩色数码印刷机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本项目由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备印刷机生产及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参与投标,要求供应商满足采购需求,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需的相关资质及技术实力。(一)具备《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1)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6)法律、行规的其他条件。(二)同一品牌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提供的产品必须是我国境内生产的,不接受进口产品。(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意欲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必须按要求到上述地点登记备案后,自带U盘免费获取招标文件,未登记备案的没有资格参与投标。登记备案时,投标人必须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接受未登记备案投标人的投标。 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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