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邀请人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港澳台除外)注册的法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运作,商业信誉良好。 (三)因本项目涉及冷却塔部分维修工作,邀请人须具有BAC冷却塔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授权的售后维修(或服务)授权。 (四)邀请人自2020年1月1日(以证件签订日期为准)以来须具有与本项目类似项目案例,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如合同或协议或其他有效证件。 (五)邀请人须提供的服务方案未第三人之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不会任何第三人的商业秘密或对任何第三人构成不正当竞争,如因此与第三人形成争议、诉讼或仲裁案件,由邀请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中国银行由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 (六)邀请人应遵守有关的和法规,近两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且在中国银行不得有不良记录。 (八)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邀请人,除非组成联合体,否则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关联关系邀请人包含以下情况: (九)(1)与本邀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邀请人;(2)与本邀请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邀请人。 (十)邀请人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邀请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邀请人。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邀请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十一)邀请人之间不得相互响应报价,不得排挤其他邀请人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邀请人的权益。 领取方式:被邀请人确认参与本项目后,可在领取时间内联系采购人,由采购人以电子方式将竞争性磋商文件发送被邀请人。 (三)本项目不接受邮寄、传真形式递交的响应文件。供应商须派其的授权人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响应文件密封后送达指定地点并签字确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供应商须承担因未送达并签字所造成的一切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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