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华彩印有限公司将本次公告的中央空调维护保养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承包人,现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4、招标项目内容:本招标项目内容为提供一年福建三华彩印有限公司中央空调维护保养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2.1若投标人暂未办理“三证合一”的,则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及开标截止日前12个月内开具的“专用”一份或其它能证明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2若投标人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无需提供 “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须附开标截止日前12个月内开具的“专用”一份或其它能证明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本项目开标、评标结束后,招标人有权对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提供的投标申请文件中所有复印件部分所对应的原件进行核对;若经核对复印件与原件不符或无法完整提供相关原件核对的投标人将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且招标人有权不予退还其投标金。 可于2017年8月25日至截标时间前(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到招标代理公司〔地点: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商务运营中心A幢(龙工大厦)2102、2105室〕报名并按由代理公司开具的未署投标人名称的票据,报名资料费人民币200元/份,售后不退。(如需邮寄,邮费到付) 领取招标文件应携带的资料: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已签署的保密承诺函原件,以上资料如为复印件的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上述材料的,招标人有权向其提供相关信息和发放招标文件。 若无法到现场报名的,则投标人可将资料费汇入以下帐户(招标代理公司法人帐户)后将付款凭证、投标人地址、需提供的材料等邮寄给招标代理公司报名,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受理其投标。 九、投标金:本项目投标金为人民币壹仟伍佰 元(投标人从其企业帐户采用转账或电汇的方式汇达招标人指定帐户)。 我公司有意参加中央空调维护保养项目(招标编号:瑞晟招【2017】127号,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现委托在下签字的代理人(姓名)向贵司了解相关信息和领取招标文件。 我公司在此承诺:无论是否参与投标,我司均对获取的本项目相关信息和资料负有保密义务(贵司和招标人已在公开的信息和资料除外),不向新闻或任何机构、个人泄露本项目的任何信息或资料,并承担由于违反保密义务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招标人由此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保密期限为自签署保密承诺之日起24个月。 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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